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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施工資質等級標準
    作者:admin2 來源: 日期:2016/3/14 13:14:23
    一、總則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資質標準。
    一、資質分類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本標準包括建筑業企業資質各個序列、類別和等級的資質標準。
    二、基本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資產;
    (二)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三)具有滿足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四)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三、業務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三)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四、有關說明
    (一)本標準“注冊建造師或其他注冊人員”是指取得相應的注冊證書并在申請資質企業注冊的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是指持有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認可單位頒發的崗位(培訓)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或按照相關行業標準規定,通過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職業能力評價,取得職業能力評價合格證書的人員;“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是指經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地方有關部門以及行業協會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
    (二)本標準“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0周歲以下。
    (三)本標準要求的職稱是指工程序列職稱。
    (四)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中的“技術工人”包括企業直接聘用的技術工人和企業全資或控股的勞務企業的技術工人。(五)本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并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六)本標準“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相應建筑物、構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七)本標準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過”、“不超過”均包含本數。
    (八)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另行制定。
    二、標準
    (一)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分別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一級資質標準
    1.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1.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1.2 二級資質標準
    1.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1.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3)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項。
    1.3 三級資質標準
    1.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3.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4 承包工程范圍
    1.4.1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2、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2.1一級資質標準
    2.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2.1.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7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2.1.3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計修建二級以上等級公路路面(不少于2層且厚度10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橋梁6座以上;
    (4)累計修建單座隧道長≥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單座隧道長≥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6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3臺;
    (2)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4臺;
    (3)(3)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4臺;
    (4)攤鋪寬度12米以上的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6臺;
    (5)各型壓路機20臺(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10臺,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0臺);
    (6)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鉆機2臺;
    (7)80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2套;
    (8)水泥混凝土泵車4臺;
    (9)隧道掘進設備2臺,水泥混凝土噴射泵4臺,壓漿設備2臺。
    2.2 二級資質標準
    2.2.1 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2.2 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2.2.3 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三級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
    (2)累計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萬平方米以上;(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100米或單跨跨度≥40米的橋梁4座以上。
    2.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2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
    (2)6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
    (3)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2臺;
    (4)攤鋪寬度8米以上的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5)120千瓦以上平地機3臺;
    (6)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3臺;
    (7)100千瓦以上推土機3臺;
    (8)各型壓路機10臺(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4臺,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2臺);
    (9)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鉆機1臺;
    (10)80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1套;
    (11)50噸以上吊車1臺;
    (12)水泥混凝土泵車2臺;
    (13)隧道掘進設備1臺,水泥混凝土噴射泵2臺,壓漿設備1臺。
    2.3三級資質標準
    2.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3.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企業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0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5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3)攤鋪寬度4.5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4)8噸以上壓路機5臺;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2臺;
    (6)12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
    (7)30噸以上吊車1臺。
    2.4承包工程范圍
    2.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及其橋梁,長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1000米以下、單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橋梁,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3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500米以下、單跨跨度50米以下的橋梁工程的施工。注: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3、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3.1一級資質標準3.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3.1.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道工程(或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鐵道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7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0人。
    3.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150公里以上Ⅰ級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
    (2)2座全長1000米以上鐵路隧道;
    (3)3座單跨32米且橋長100米以上的鐵路橋梁;
    (4)2個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場;
    (5)2個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總承包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
    3.2二級資質標準
    3.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3.2.2企業主要人員(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道工程(或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鐵道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0人。
    3.2.3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60公里以上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
    (2)3座全長100米以上鐵路隧道;
    (3)8座單跨24米的鐵路橋梁;
    (4)3座中間站;
    (5)2個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總承包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
    3.3三級資質標準
    3.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3.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道工程(或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鐵道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4承包工程范圍
    3.4.1一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30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級鐵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鋼板梁橋和單跨大于64米的橋梁、全長30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3.4.2二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鋼桁梁、鋼板梁橋及單跨大于32米的橋梁、全長1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
    3.4.3三級資質可承擔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Ⅲ、Ⅳ級鐵路綜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鋼桁梁、鋼板梁橋及單跨大于24米的橋梁、全長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和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范圍內的工程)。
    注:鐵道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鐵道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鐵路線路、站場、路基、軌道等專業職稱。
    4、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4.1一級資質標準4.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4.1.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75人。
    4.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10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2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
    (2)5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噸級以上船閘或30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6)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20萬平方米或內河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9)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7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
    (2)200噸以上起重船;
    (3)3000噸級以上半潛駁或100立方米/小時以上砼攪拌船;(4)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
    (5)2000立方米以上艙容耙吸式挖泥船;
    (6)總裝機功率5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二級資質標準
    4.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4.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50人。
    4.2.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10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1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
    (2)1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沿海2萬噸級或內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300噸級以上船閘或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6)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10萬平方米或內河5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9)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5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打樁船;
    (2)80噸以上起重船;
    (3)排寬20米以上鋪排船;
    (4)總裝機功率16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5)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3三級資質標準
    4.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4.3.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打樁船;
    (2)起重船;
    (3)總裝機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4承包工程范圍
    4.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道路和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船閘、升船機、水下地基及基礎、土
    石方、海上燈塔、航標、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筑設備機電安裝、河海航道整治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水下開挖與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萬噸級和內河5000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和滑道工程、1000噸級以下船閘和300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沿海5萬噸級和內河1000噸級以下航道工程、6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28萬平方米或內河12萬平方米以下堆場工程、12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6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道路與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筑設備機電安裝、水下開挖與清障等工程。4.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萬噸級和內河3000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和滑道工程、300噸級以下船閘和50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沿海2萬噸級和內河500噸級以下航道工程、3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12萬平方米或內河7萬平方米以下港區堆場工程、8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4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道路與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安裝、通航建筑設備安裝、水下開挖與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5.1一級資質標準
    5.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5.1.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0人。5.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1~2類至少1類,3~5類至
    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庫容5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5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過閘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
    (3)總裝機容量100MW以上水電站2座;
    (4)總裝機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5)洞徑≥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個;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12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墻8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5.2二級資質標準
    5.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5.2.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40人。5.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1~2類至少1類,3~5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過閘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3)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水電站2座;
    (4)總裝機容量500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徑≥4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200米的水工隧洞3個;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6萬米以上或防滲墻4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5.3三級資質標準5.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5.3.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5.4承包工程范圍
    5.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5.4.2二級資質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3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范圍內: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1000米、堤防級別2級以下。
    5.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1)小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圍內:壩高4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500米、堤防級別3級以下。
    注:1.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治澇、水環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筑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SL26-2012)。
    2.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確定。
    3.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
    6、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6.1一級資質標準
    6.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6.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6.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8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臺;
    (3)22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600公里;
    (4)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8座;
    (5)22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里。
    6.2二級資質標準
    6.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6.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6.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00萬千瓦以上;
    (2)單機容量10萬千瓦機組累計4臺;
    (3)11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700公里;
    (4)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7座;
    (5)11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200公里。
    6.3三級資質標準
    6.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6.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6.4承包工程范圍
    6.4.1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6.4.2 二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6.4.3 三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110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注:1.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專業職稱。
    7、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7.1一級資質標準
    7.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7.1.2企業主要人員
    (1)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高級職稱;礦山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或某1類的3項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00萬噸/年以上鐵礦采、選工程;
    (2)10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6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120萬噸/年以上煤礦工程或30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4)6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3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2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7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7.2二級資質標準
    7.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7.2.2企業主要人員
    (1)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礦山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7.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0萬噸/年以上鐵礦采、選工程;
    (2)6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3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45萬噸/年以上煤礦工程或15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4)3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2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1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4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7.3三級資質標準
    7.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7.3.2企業主要人員
    (1)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礦山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7.4承包工程范圍
    7.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礦山工程的施工。
    7.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120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70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3)150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項目)或360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36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24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80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7.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70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36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60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或180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24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12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48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注:1.礦山工程包括礦井工程(井工開采)、露天礦工程、洗(選)礦工程、尾礦工程、井下機電設備安裝及其他地面生產系統和礦區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產系統是指轉載點、原料倉(產品倉)、裝車倉(站)以及相互連接的皮帶輸送機棧橋的土建及相對應的設備安裝工程。礦區配套工程是指礦區內專用鐵路工程、公路工程、送變電工程、通訊工程、環保工程、綠化工程等。
    2.礦山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礦建、結構、機電、地質、測量、通風安全等專業職稱。
    8、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8.1一級資質標準
    8.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8.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8.1.3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11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年產10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或單座容量120噸以上轉爐或90噸以上電爐);
    (2)年產8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年產100萬噸以上煉鐵工程(或單座容積1200立方米以上高爐)或燒結機使用面積180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4)年產9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5)小時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產30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15萬噸以上鋁或10萬噸以上銅、鉛、鋅或2萬噸以上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5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50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9)日產2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10)日產25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4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75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二級資質標準
    8.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8.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8.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10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年產8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6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年產70萬噸以上(或單座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高爐)煉鐵工程;
    (4)年產6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5)年產15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6)年產10萬噸以上鋁或5萬噸以上銅、鉛、鋅或1萬噸以上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7)年產3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25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8)日產15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9)日產2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日熔量3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60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3三級資質標準
    8.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8.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7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8.4承包工程范圍
    8.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冶金工程的施工。
    8.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100萬噸以下的軋鋼工程;
    (3)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或燒結機使用面
    積240平方米以下燒結工程;
    (4)年產12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小時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產35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20萬噸以下鋁或12萬噸以下銅、鉛、鋅或2.2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6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6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9)日產4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10)日產6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5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15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8.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00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80萬噸以下軋鋼工程;
    (3)年產10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
    (4)年產10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年產20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6)年產15萬噸以下鋁或8萬噸以下銅、鉛、鋅、或1.5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7)年產4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4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8)日產25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9)日產3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日熔量4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8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1.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業的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產輔助附屬工程。
    2.冶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冶金工程、金屬冶煉、金屬材料、焦化、耐火材料、采礦、選礦、機械、建筑材料、結構、電氣、暖通、給排水、動力、測量等專業職稱。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9.1一級資質標準
    9.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9.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9.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3項;
    (2)單項合同額3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修工程3項。
    9.2二級資質標準
    9.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9.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9.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3項;
    (2)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修工程3項。
    9.3三級資質標準
    9.3.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9.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9.4承包工程范圍
    9.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檢維修。
    9.4.2二級資質可承擔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9.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500萬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氣田地面、油氣儲運(管道、儲庫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產輔助附屬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項目劃分標準: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萬噸/年以上生產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50萬立方米/日以上的氣體處理工程;
    (3)3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億立方米/年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單罐10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2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8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5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5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4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烴儲庫,單罐3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2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5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5)800萬噸/年以上的煉油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常減壓、脫硫、催化、重整、制氫、加氫、氣分、焦化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6)6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內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30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8)24萬噸/年以上磷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9)32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50萬噸/年以上純堿工程、10萬噸/年以上燒堿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1)4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2)項目投資額6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3)3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4)10億標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20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60萬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00萬噸/年以上煤制油、20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烴等煤化工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規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10萬噸/年以上生產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20萬立方米/日以上氣體處理工程;
    (3)1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億立方米/年及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單罐5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5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20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2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烴儲庫,單罐2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6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1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5)500萬噸/年以上的煉油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常減壓、脫硫、催化、重整、制氫、加氫、氣分、焦化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6)3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內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產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15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8)12萬噸/年以上磷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9)16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30萬噸/年以上純堿工程、5萬噸/年以上燒堿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1)2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2)項目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3)2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4)4億標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5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20萬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6萬噸/年以上煤制油、10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烴等煤化工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產裝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10.1一級資質標準
    10.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10.1.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10.1.3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3)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10.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2)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
    (3)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臺。
    10.2二級資質標準
    10.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10.2.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10.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10.3三級資質標準
    10.3.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0.3.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0.4承包工程范圍
    10.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10.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11、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11.1一級資質標準
    11.1.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11.1.2企業主要人員
    (1)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通信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通信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20人。
    1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或2000條公里以上的本地網光纜線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單個項目300公里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工程;
    (2)年完成網管、時鐘、軟交換、公務計費等業務層與控制層網元30個以上;
    (3)年完成1000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4)年完成1000個基站或5000載頻以上的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工程;
    (5)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5Gb/s以上或20端10Gb/s以上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6)年完成1個以上省際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或10個以上城域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工程;
    (7)年完成5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IDC機房)電源工程或800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11.2二級資質標準
    11.2.1企業資產凈資產3200萬元以上。
    11.2.2企業主要人員
    (1)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通信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通信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60人。1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9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長途線路,或1000條公里以上本地網光纜線路,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網管、時鐘、軟交換、公務計費等業務層與控制層網元15個以上;
    (3)年完成寬帶接入入戶工程1萬戶;
    (4)年完成500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5)年完成500個基站或2500載頻以上的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工程;
    (6)年完成250端155Mb/s以上系統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7)年完成5個以上城域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工程;(8)年完成10000個信息點的綜合布線(或計算機網絡)工程;
    (9)年完成2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IDC機房)電源工程或400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11.3三級資質標準
    11.3.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11.3.2企業主要人員
    (1)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通信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通信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企業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1.4承包工程范圍
    11.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11.4.2二級資質可承擔工程投資額2000萬元以下的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11.4.3三級資質可承擔工程投資額500萬元以下的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注:1.通信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通信工程、有線通信、無線通信、電話交換、移動通信、衛星通信、數據通信、光纖通信、計算機通信、計算機、電子信息、軟件、電子工程、信息工程、網絡工程、自動化、信號、計算機應用、數據及多媒體、電磁場與微波技術等專業。
    2.技術工人包括線務員、機務員、電工、焊接工等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的工人。
    12、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12.1一級資質標準
    12.1.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12.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12.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12.2二級資質標準
    12.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12.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12.2.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12.3三級資質標準
    12.3.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2.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2.4承包工程范圍
    12.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
    12.4.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12.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注:1.機電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業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             2.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暖通、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等專業職稱。
    (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標準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分別是: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航道工程專業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核工程專業承包、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特種工程專業承包。
    13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13.1一級資質標準
    13.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13.1.2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測量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13.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8米或深度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13.2二級資質標準
    13.2.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3.2.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13.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12層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2米或深度超過6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2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9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13.3三級資質標準
    13.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13.3.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巖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3.4承包工程范圍
    13.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13.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13.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14、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14.1一級資質標準
    14.1.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4.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起重信號司索工不少于6人、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不少于18人、電工不少于3人。
    14.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安裝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機8臺次;
    (2)累計安裝拆卸100噸以上門式起重機8臺次。

    14.2二級資質標準
    14.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14.2.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人,且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6人,且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起重信號司索工不少于4人、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不少于12人、電工不少于2人。
    14.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安裝拆卸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機8臺次;
    (2)累計安裝拆卸50噸以上門式起重機8臺次。
    14.3三級資質標準
    14.3.1企業資產凈資產150萬元以上。
    14.3.2企業主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且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且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起重信號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不少于6人、電工不少于1人。
    (4)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4.4承包工程范圍
    14.4.1一級資質可承擔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14.4.2二級資質可承擔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14.4.3三級資質可承擔80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15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15.1資質標準
    15.1.1企業資產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15.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實驗室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實驗室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2)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人;炷猎囼瀱T不少于4人。
    15.1.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混凝土攪拌設備1臺,并具有混凝土試驗室;
    (2)混凝土運輸車10輛;
    (3)混凝土輸送泵2臺。15.2承包工程范圍可生產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和特種混凝土。
    16、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16.1一級資質標準
    16.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16.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16.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境工程2項;
    (2)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項;
    (3)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項。
    16.2二級資質標準
    16.2.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6.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4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6.3承包工程范圍
    16.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6.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1.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設備的安裝工程。2.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所需配備的潔凈、防微振、微波暗室、電磁兼容、防靜電、純水系統、廢水廢氣處理系統、大宗氣體純化系統、特種氣體系統、化學品配送系統等工程。3.電子系統工程指:雷達、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信息綜合業務網絡工程;監控系統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化系統工程;應急指揮系統;射頻識別應用系統;智能卡系統;收費系統;電子聲像工程;數據中心、電子機房工程;其他電子系統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通訊系統;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智能小區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智能燈光、音響控制及舞臺設施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
    5.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等專業職稱。
    17、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17.1一級資質標準
    17.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7.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1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7.2二級資質標準
    17.2.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17.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17.3承包工程范圍17.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注:民用建筑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確定。
    18、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18.1一級資質標準
    18.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8.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18.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項;
    (2)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
    18.2二級資質標準
    18.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18.2.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8.3承包工程范圍
    18.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18.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19、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19.1一級資質標準
    19.1.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19.1.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橋梁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橋梁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19.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100米或橋墩高≥60米的橋梁4座;
    (2)累計完成橋梁工程合同額3億元以上。
    19.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200噸以上架橋機1臺。
    19.2二級資質標準
    19.2.1企業資產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
    19.2.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橋梁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橋梁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19.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單座橋長≥100米或單跨≥40米的橋梁3座;(2)累計完成橋梁工程合同額1.5億元以上。
    19.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6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100噸以上架橋機1臺。
    19.3三級資質標準
    19.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19.3.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橋梁工程或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橋梁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9.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4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50噸以上架橋機1臺。
    19.4承包工程范圍
    19.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橋梁工程的施工。
    19.4.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跨150米以下、單座橋梁總長1000米以下橋梁工程的施工。
    19.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跨50米以下、單座橋梁總長120米以下橋梁工程的施工。
    20、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0.1一級資質標準
    20.1.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20.1.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隧道(或地下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20.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洞長≥500米的隧道4座;
    (2)累計完成隧道長度10公里以上。
    20.1.4技術裝備具有隧道掘進設備2臺。
    20.2二級資質標準
    20.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0.2.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20.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洞長≥200米的隧道3座。
    (2)累計完成隧道長度5公里以上。
    20.2.4技術裝備具有隧道掘進設備1臺。
    20.3三級資質標準
    20.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0.3.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中級職稱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或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0.3.3技術裝備具有隧道掘進設備1臺
    。20.4承包工程范圍
    20.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隧道工程的施工。
    20.4.2二級資質可承擔斷面60平方米以下且單洞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20.4.3三級資質可承擔斷面40平方米以下且單洞長度5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21、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1.1一級資質標準
    21.1.1企業資產
    (1)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
    (2)廠房面積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1.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結構、機械、焊接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2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鋼結構高度80米以上;
    (2)鋼結構單跨30米以上;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70米以上;
    (4)單體鋼結構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5)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重量5000噸以上
    21.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切割設備(多頭切割機或數控切割機或仿型切割機或等離子切割機或相貫切割機等)3臺;
    (2)制孔設備(三維數控鉆床或平面數控鉆床或50mm以上搖臂鉆床等)3臺;
    (3)端面銑切或鎖口機不少于2臺;
    (4)超聲波探傷儀、漆膜測厚儀(干濕膜)等質量檢測設備齊全。
    21.2二級資質標準
    21.2.1企業資產
    (1)凈資產1500萬元以上。
    (2)廠房面積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1.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結構、機械、焊接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2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鋼結構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0米以上;
    (4)單體鋼結構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
    (5)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重量2000噸以上。
    21.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切割設備(多頭切割機或數控切割機或仿型切割機或等離子切割機或相貫切割機等)1臺;
    (2)制孔設備(三維數控鉆床或平面數控鉆床或50mm以上搖臂鉆床等)1臺;
    (3)超聲波探傷儀、漆膜測厚儀(干濕膜)等質量檢測設備齊全。
    21.3三級資質標準
    21.3.1企業資產凈資產500萬元以上。
    21.3.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結構、機械、焊接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號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1.4承包工程范圍
    21.4.1一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米以上;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米以上;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50米以上;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4000噸以上;
    (5)單體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
    21.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100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6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75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6000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以下。
    21.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1)鋼結構高度60米以下;
    (2)鋼結構單跨跨度30米以下;
    (3)網殼、網架結構短邊邊跨跨度33米以下;
    (4)單體鋼結構工程鋼結構總重量3000噸以下;
    (5)單體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鋼結構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主體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鋼為主要材料,并工廠制作、現場安裝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22、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22.1資質標準
    22.1.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22.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職稱;結構、機械、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22.2承包工程范圍可承擔各類模板、腳手架工程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
    23、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23.1一級資質標準
    23.1.1企業資產凈資產1500萬元以上。
    23.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建筑美術設計、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鑲貼工、油漆工、石作業工、水電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23.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23.2二級資質標準
    23.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萬元以上。
    23.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建筑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建筑美術設計、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鑲貼工、油漆工、石作業工、水電工等專業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3.3承包工程范圍
    23.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注:1.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的水、暖、電及非承重墻的改造。
    2.建筑美術設計職稱包括建筑學、環境藝術、室內設計、裝璜設計、舞美設計、工業設計、雕塑等專業職稱。
    24、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4.1一級資質標準
    24.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4.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機械設備安裝工、電工、管道工、通風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24.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24.2二級資質標準
    24.2.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4.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機械設備安裝工、電工、管道工、通風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24.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800萬元以上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24.3三級資質標準
    24.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24.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等人員齊全。(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機械設備安裝工、電工、管道工、通風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24.4承包工程范圍24.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24.4.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10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24.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
    25、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25.1一級資質標準
    25.1.1企業資產
    (1)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廠房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25.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40人。25.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6項單體建筑工程幕墻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墻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5.2二級資質標準
    25.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25.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機械等專業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5.3承包工程范圍
    25.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的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25.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體建筑工程幕墻面積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墻工程的施工。
    26、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6.1一級資質標準
    26.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6.1.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員齊全。
    26.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體建筑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繕工程。26.2二級資質標準
    26.2.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6.2.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2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2人,且人員齊全。
    26.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或某1類2項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體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繕工程。
    26.3三級資質標準2
    6.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26.3.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3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員齊全。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6.4承包工程范圍
    26.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26.4.2二級資質可承擔建筑面積800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筑工程,國家級200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26.4.3三級資質可承擔建筑面積400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筑工程,省級100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修繕工程的施工。
    注: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傳統結構為主(木結構、磚石結構)利用傳統建筑材料(磚、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構筑物(含亭、臺、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傳統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繕工程是指利用傳統建筑材料和現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圍內對古建筑的復原、加固及修補工程。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27.1一級資質標準
    27.1.1企業資產凈資產1500萬元以上。
    27.1.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市政公用工程、電氣、機電、自動化、光源與照明、園林景觀、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業操作證書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業操作證書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人。
    2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且必須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帶250KVA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3項;
    (2)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3項;
    (3)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5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1萬KW。
    27.2二級資質標準
    27.2.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7.2.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電氣、機電、自動化、光源與照明、園林景觀、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15人;具有高空作業操作證書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人,起重作業操作證書的技術工人不少于1人。
    27.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且必須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帶160KVA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3項;
    (2)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3項;
    (3)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3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0.5萬KW。
    27.3三級資質標準
    27.3.1企業資產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27.3.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12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7.4承包工程范圍
    27.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27.4.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12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7.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6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8、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8.1一級資質標準
    28.1.1企業資產凈資產7200萬元以上。
    28.1.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28.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二級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層且厚度10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完成二級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額3億元以上。28.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6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2臺;
    (2)攤鋪寬度12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5臺;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5臺;
    (4)各型壓路機12臺;
    (5)100千瓦以上推土機5臺。
    28.2二級資質標準
    28.2.1企業資產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28.2.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28.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2)累計完成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額1億元以上。28.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2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6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1臺;
    (2)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3臺;
    (4)各型壓路機8臺;
    (5)100千瓦以上推土機3臺。28.3三級資質標準
    28.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8.3.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8.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0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5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攤鋪寬度4.5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1臺;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1臺;
    (4)各型壓路機3臺。
    28.4承包工程范圍
    28.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8.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28.4.3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29、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29.1一級資質標準
    29.1.1企業資產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
    29.1.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29.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計完成二級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額3億元以上。
    29.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5臺;
    (2)120千瓦以上平地機4臺;
    (3)各型壓路機15臺,其中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5臺;
    (4)100千瓦以上推土機5臺;
    (5)9立方米空壓機3臺;
    (6)2立方米以上裝載機5臺;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
    29.2二級資質標準
    29.2.1企業資產凈資產2400萬元以上。
    29.2.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29.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二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計完成三級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額1億元以上。29.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3臺;
    (2)12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
    (3)各型壓路機8臺,其中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3臺;
    (4)100千瓦以上推土機3臺;
    (5)9立方米空壓機2臺;
    (6)2立方米以上裝載機3臺;
    (7)25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2臺。
    29.3三級資質標準
    29.3.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29.3.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29.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臺;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2臺;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1臺;
    (4)100千瓦以上推土機2臺;
    (5)各型壓路機4臺,其中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臺;
    (6)2立方米以上裝載機5臺。
    29.4承包工程范圍
    29.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級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29.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一級標準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29.4.3三級資質可承擔二級標準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橋涵、防護及排水、軟基處理工程的施工。
    30、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公路安全設施和公路機電工程2個分項,每個分項分為一級、二級。
    30.1一級資質標準(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30.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30.1.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和機械、工業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30.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安全設施(含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3項以上)的施工,累
    143計施工里程300km以上(其中標線、護欄、隔離柵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
    (2)累計完成公路安全設施工程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30.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升降機或吊車2臺;
    (2)熱溶或常溫劃線機8臺;
    (3)放線設備2臺;
    (4)底漆高壓噴涂機2臺;
    (5)涂層測厚儀2臺;
    (6)打樁機10臺;
    (7)交通標志逆反射系數測量儀2臺;
    (8)逆反射標線測量儀2臺;
    (9)經緯儀2臺;
    (10)水準儀2臺。
    30.2二級資質標準(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30.2.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30.2.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和機械、工業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2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0.2.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升降機或吊車1臺;
    (2)熱溶或常溫劃線機4臺;
    (3)放線設備1臺;
    (4)底漆高壓噴涂機1臺;
    (5)涂層測厚儀1臺;
    (6)打樁機5臺;
    (7)交通標志逆反射系數測量儀1臺;
    (8)逆反射標線測量儀1臺;
    (9)經緯儀1臺;
    (10)水準儀1臺。
    30.3一級資質標準(公路機電工程分項)
    30.3.1企業資產凈資產1500萬元以上。
    30.3.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和電子、通信、計算機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30.3.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的施工,累計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2)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的施工,累計合同額2億元以上。
    (3)完成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單個項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獨立公路隧道機電工程的施工
    30.3.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RCL測試儀4臺;
    (2)線纜測試儀4套;
    (3)視頻測量儀、視頻信號發生器4套;
    (4)串行數據分析儀4套;
    (5)通信測試分析系統4套;
    (6)混合信號示波器2臺;
    (7)光纖熔接機2套;
    (8)光功率計2套;
    (9)光衰減器2套;
    (10)數字萬能表2套;
    (11)CATV測試驗收儀2套;
    (12)多用表校準儀1臺。
    30.4二級資質標準(公路機電工程分項)
    30.4.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0.4.2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和電子、通信、計算機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的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0.4.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RCL測試儀2臺;
    (2)線纜測試儀2套;
    (3)視頻測量儀、視頻信號發生器2套;
    (4)串行數據分析儀2套;
    (5)通信測試分析系統2套;
    (6)混合信號示波器1臺;
    (7)光纖熔接機1套;
    (8)光功率計1套;
    (9)光衰減器1套;
    (10)數字萬能表1套
    (11)CATV測試驗收儀1套;
    (12)多用表校準儀1臺。
    30.5承包工程范圍
    30.5.1一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可承擔各級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30.5.2二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30.5.3一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可承擔各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系統、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統、供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程系統的施工及安裝;公路橋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監測、通風、通信管道等機電系統及配套設備的施工及安裝。
    30.5.4二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系統、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統、供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程系統的施工及安裝。
    31、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1.1一級資質標準
    31.1.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31.1.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通信或鐵路信號專業高級職稱;鐵路通信、信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電力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3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獨立承擔過下列4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鐵路通信光(電)纜1000條公里以上及
    151設備安裝;
    (2)累計鐵路電氣集中道岔600組以上信號工程
    (3)累計鐵路自動閉塞400公里以上信號工程;
    (4)累計鐵路電力線600公里以上及變電所(站)安裝工程。31.2二級資質標準
    31.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31.2.2企業主要人員(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通信或鐵路信號工程專業高級職稱;鐵路通信、信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電力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3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獨立承擔過下列4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鐵路通信光(電)纜300條公里以上及設備安裝;(2)累計鐵路電氣集中道岔300組以上信號工程;
    (3)累計鐵路自動閉塞200公里以上信號工程;
    (4)累計鐵路電力線300公里以上及變電所(站)安裝工程。31.3三級資質標準
    31.3.1企業資產凈資產500萬元以上
    31.3.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通信與廣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通信或鐵路信號專業高級職稱;鐵路通信、信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2人,電力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1.4承包工程范圍
    31.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31.4.2二級資質可承擔100公里以下Ⅰ、Ⅱ、Ⅲ、Ⅳ級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31.4.3三級資質可承擔50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通信、信號及電力工程施工。
    32、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32.1一級資質標準
    32.1.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32.1.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鐵道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機械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鐵路運輸專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不少于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32.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累計承擔過1000公里以上機械鋪軌架梁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32.2二級資質標準
    32.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32.2.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鐵道工程、機械工程和鐵路運輸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2.3承包工程范圍
    32.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大中型鐵路鋪軌架梁工程施工。32.3.2二級資質可承擔50公里以下Ⅰ級鐵路、100公里以下既有線改造以及Ⅱ、Ⅲ、Ⅳ級鐵路鋪軌架梁工程施工。
    33、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3.1一級資質標準
    33.1.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33.1.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高級職稱;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33.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累計承擔過1000條公里以上的Ⅰ、Ⅱ級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33.2二級資質標準
    33.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33.2.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高級職稱;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33.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累計承擔過400條公里以上的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33.3三級資質標準
    33.3.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33.3.2企業主要人員
    (1)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中級以上職稱;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試驗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3.4承包工程范圍
    33.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鐵路電氣化工程的施工。
    33.4.2二級資質可承擔100公里以下Ⅰ級鐵路和Ⅱ、Ⅲ、Ⅳ級鐵路電氣化工程施工。
    33.4.3三級資質可承擔鐵路站線改造和50公里以下Ⅱ、Ⅲ、Ⅳ級鐵路電氣化工程施工。
    34、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34.1一級資質標準
    34.1.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34.1.2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場道(或道路)、橋隧、巖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鋼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60人。
    34.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機場場道工程2項或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機場場道工程3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34.2二級資質標準
    34.2.1企業資產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34.2.2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場道(或道路)、橋隧、巖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鋼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4.3承包工程范圍
    34.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場場道工程的施工。
    34.3.2二級資質可承擔飛行區指標為4E以上,單項合同額在2000萬以下技術不復雜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D,單項合同額在4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C以下,單項合同額在6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各類場道維修工程。注:1.機場場道工程包括飛行區土石方、地基處理、基礎、道面、排水、橋梁、涵隧、消防管網、管溝(廊)、服務車道、巡場路、圍界、場道維修等飛行區相關工程及其附屬配套工程。
    2.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場道(或道路)、橋隧、巖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職稱。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35.1一級資質標準
    35.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35.1.2企業主要人員
    (1)企業具有的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6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35.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2項或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機場弱電系統工程2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35.2二級資質標準
    35.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35.2.2企業主要人員
    (1)企業具有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8人,其中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2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5.3承包工程范圍
    35.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民航空管工程和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35.3.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注:1.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區域、終端區(進近)、塔臺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動化、地空通信、自動轉報、衛星地面站、機場有線通信、移動通信等通信系統;雷達、自動相關監視、儀表著陸系統、航線導航臺等導航系統;航行情報系統;常規氣象觀測系統、自動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雷達、氣象網絡、衛星云圖接收等航空氣象工程、空管設施防雷工程、供配電工程等。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包括:航站樓弱電系統和飛行
    167區、貨運區及生產辦公區域弱電系統。其中,航站樓弱電系統包括:
    (1)信息集成系統:包括機場運營數據庫,地面運行信息系統,資源管理系統,運營監控管理系統(或生產指揮調度系統),信息查詢系統以及集成信息轉發系統(含信息集成平臺,消息中間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統等)等;
    (2)航班信息顯示系統;
    (3)離港控制系統;
    (4)泊位引導系統;
    (5)安檢信息管理系統;
    (6)標識引導系統;
    (7)行李處理系統;
    (8)安全檢查系統;
    (9)值機引導系統;
    (10)登機門顯示系統;
    (11)旅客問訊系統;
    (12)網絡交換系統;
    (13)公共廣播系統;
    (14)安全防范系統(含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門禁管理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和報警系統);
    (15)主時鐘系統;
    (16)內部通訊系統;
    (17)呼叫中心(含電話自動問訊系統);
    (18)綜合布線系統;
    (19)樓宇自控系統;
    (20)消防監控系統;
    (21)不間斷供電電源系統;
    (22)機房及功能中心;
    (23)無線通訊室內覆蓋系統;
    (24)視頻監控系統。
    2.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職稱。
    36、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36.1一級資質標準
    36.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36.1.2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目視助航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電力、電氣、自動控制、計算機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測量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36.1.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獨立承擔過累計合同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機場目視助航工程施工,其中單項合同額1200萬元以上的工程2項或單項合同額700萬元以上的工程3項,工程質量合格。
    36.2二級資質標準
    36.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36.2.2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目視助航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電力、電氣、自動控制、計算機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測量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累計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6.3承包工程范圍
    36.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機場目視助航工程的施工。36.3.2二級資質可承擔飛行區指標為4E以上,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或飛行區指標為4D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的施工。
    注:1.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包括:進近燈光系統,目視坡度指示系統,跑道、滑行道、站坪燈光系統,機場燈標等助航燈光系統,標記牌、道面標志、標志物、泊位引導系統等,助航燈光監控系統,助航燈光變電站、飛行區供電工程以及目視助航輔助設施等。
    2.機場目視助航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電力、電氣、自動控制、計算機等專業職稱。
    37、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標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7.1一級資質標準
    37.1.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37.1.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50人。
    3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2000噸級以上碼頭;
    (2)5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20萬平方米或內河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5)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37.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
    (2)200噸以上起重船;
    (3)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
    (4)總裝機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時以上砼攪拌船。
    37.2二級資質標準
    37.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37.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37.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沿海1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
    (2)1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水深大于3米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37.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打樁船;
    (2)80噸以上起重船;
    (3)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7.3三級資質標準
    37.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7.3.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7.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打樁船;
    (2)起重船;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7.4承包工程范圍
    37.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37.4.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萬噸級及內河5000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12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37.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萬噸級及內河3000噸級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萬噸級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8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海岸與近海等工程。
    38、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8.1一級資質標準
    38.1.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38.1.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50人。
    38.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2)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2)總裝機功率5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3)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
    (4)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2二級資質標準38.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38.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38.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沿海2萬噸級或內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2)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8.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時以上吸盤船或吹泥船;
    (2)總裝機功率12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3)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3三級資質標準
    38.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8.3.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8.3.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施工機械設備:
    (1)100立方米/小時以上挖泥船;
    (2)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8.4承包工程范圍
    38.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壩、護岸)、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含圍堰),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38.4.2二級資質可承擔沿海5萬噸級和內河1000噸級以下航道工程、6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6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應的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38.4.3三級資質可承擔沿海2萬噸級和內河500噸級以下航道工程、3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4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應的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39、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9.1一級資質標準
    39.1.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39.1.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50人。
    39.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1000噸級以上船閘工程;
    (2)30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3)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2二級資質標準39.2.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39.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39.2.3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300噸級以上船閘工程;
    (2)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3三級資質標準
    39.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9.3.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9.4承包工程范圍
    39.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船閘、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2二級資質可承擔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3三級資質可承擔300噸級以下船閘或50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40、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40.1一級資質標準
    40.1.1企業資產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
    40.1.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機電工程、通信工程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40.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5萬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散貨、集裝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
    (2)油、氣碼頭成套設備安裝工程;
    (3)1000噸級以上船閘設備安裝工程;
    (4)300噸級以上升船機設備安裝工程;
    (5)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
    (6)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導航工程;
    (7)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內河通信導航工程。
    40.2二級資質標準
    40.2.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40.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機電工程、通信工程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0.3承包工程范圍
    40.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類船閘、升船機、航電樞紐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40.3.2二級資質可承擔沿海5萬噸級和內河5000噸級以下散貨(含油、氣)、雜貨和集裝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的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VTS系統)、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工程(AIS系統)、水上視頻監控系統工程(CCTV系統)、海上通信導航工程(海岸電臺、甚高頻電臺、海事衛星通信、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等)、內河通信導航工程(長途干線、江岸電臺、甚高頻電臺等)等。
    41、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41.1一級資質標準
    41.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41.1.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金屬結構、焊接、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41.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類是1、2類中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單扇FH>3500的超大型或單扇100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2項,或承擔過單扇50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4項;
    (2)單項30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1項,或DH>800的大型或單項20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3項;
    (3)2臺2×125噸以上或4臺2×60噸以上啟閉機安裝工程;(4)單扇FH>1000的超大型攔污柵制作安裝工程2項;
    (5)單位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
    41.2二級資質標準
    41.2.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41.2.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金屬結構、焊接、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41.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類是1、2類中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FH>200的中型或單扇25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4項;
    (2)單項15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1項,或DH>200的中型或單項7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3項;
    (3)2臺2×60噸以上或4臺2×30噸以上啟閉機安裝工程;(4)單扇中型攔污柵制作安裝工程2項;
    (5)單位工程合同額600萬元以上的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
    41.3三級資質標準
    41.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41.3.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金屬結構、焊接、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1.4承包工程范圍
    41.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41.4.2二級資質可承擔大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41.4.3三級資質可承擔中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柵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閉機的安裝
    注:1、閘門、攔污柵FH=葉面積×水頭。
    2、壓力鋼管DH=鋼管直徑×水頭。
    42、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42.1一級資質標準
    42.1.1企業資產凈資產2800萬元以上。
    42.1.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水輪機、水輪發電機、電氣、焊接、調試、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42.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6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80MW以上4臺;
    (2)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0MW以上2臺或25MW以上4臺;
    (3)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2臺或5MW以上4臺;
    (4)沖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2臺或5MW以上4臺;
    (5)抽水蓄能機組:單機容量100MW以上1臺;
    (6)水泵機組:單機容量500KW以上4臺。
    42.2二級資質標準
    42.2.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42.2.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輪機、水輪發電機、電氣、焊接、調試、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42.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25MW以上4臺;
    (2)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2臺或5MW以上4臺;
    (3)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MW以上2臺或3MW以上4臺;
    (4)沖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MW以上2臺或3MW以上4臺;
    (5)水泵機組:單機容量300KW以上4臺。
    42.3三級資質標準
    42.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42.3.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輪機、水輪發電機、電氣、焊接、調試、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2.4承包工程范圍
    42.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水電站、泵站主機(各類水輪發電機組、水泵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42.4.2二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100MW以下的水電站、單機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機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42.4.3三級資質可承擔單機容量25MW以下的水電站、單機容量500KW以下的泵站主機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43、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43.1一級資質標準
    43.1.1企業資產凈資產3800萬元以上。
    43.1.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水利水電、治河、船舶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43.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6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1~4類至少1類,5~6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河勢控導工程1300延米以上;
    (2)水中進占丁壩12道以上;
    (3)2級堤防險工2000延米以上;
    (4)投資500萬以上或用石料1萬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搶險施工工程;
    (5)年疏;蛩峦练酵诜650萬立方米以上;
    (6)年吹填土方400萬立方米以上。
    43.1.4技術裝備具有單船功率1100KW以上的專業疏浚船只不少于2條;專業施工設備裝機總功率5000KW以上。
    43.2二級資質標準
    43.2.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43.2.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治河、船舶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43.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6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1~4類至少1類,5~6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河勢控導工程700延米以上;
    (2)水中進占丁壩6道以上;
    (3)3級堤防險工1000延米以上;
    (4)投資300萬以上或用石料5000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搶險施工工程;
    (5)年疏;蛩峦练酵诜300萬立方米以上;
    (6)年吹填土方150萬立方米以上。
    43.2.4技術裝備具有單船功率500KW以上的專業疏浚船只不少于2條;專業施工設備裝機總功率2600KW以上。
    43.3三級資質標準
    43.3.1企業資產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43.3.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治河、船舶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3.4承包工程范圍
    43.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河道、水庫、湖泊以及沿海相應工程的河勢控導、險工處理、疏浚與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43.4.2二級資質可承擔堤防工程級別2級以下堤防相應的河道、湖泊的河勢控導、險工處理、疏浚與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43.4.3三級資質可承擔堤防工程級別3級以下堤防相應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
    44、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44.1一級資質標準
    44.1.1企業資產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
    44.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線路架設工、變電安裝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40人。
    44.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22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600公里;
    (2)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8座;
    (3)22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里。
    44.2二級資質標準
    44.2.1企業資產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
    44.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線路架設工、變電安裝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44.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1)11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500公里;
    (2)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6座;
    (3)11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里。
    44.3三級資質標準
    44.3.1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44.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線路架設工、變電安裝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4.4承包工程范圍
    44.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44.4.2二級資質可承擔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44.4.3三級資質可承擔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45、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45.1一級資質標準
    45.1.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5.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取得核級焊工資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45.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獨立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1類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離工程;
    (2)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鈾冶金等核工程;
    (3)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核廢料處理工程;
    (4)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鈾礦山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以上核電站核島檢修維修工程2項。45.2二級資質標準
    45.2.1企業資產凈資產3200萬元以上。
    45.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取得核級焊工資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
    45.3承包工程范圍
    45.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核反應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冶金、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45.3.2二級資質可承擔合同額6000萬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冶金、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46、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二級。
    46.1一級資質標準
    46.1.1企業資產凈資產10億元以上。
    46.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海洋油氣(或海洋工程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油氣田開發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煉制)、結構、電氣、機械、自動控制和安全環保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0人。
    46.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項,工程質量合格。
    46.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技術裝備:
    (1)4000噸以上承載力的滑道、與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碼頭;
    (2)符合中國船級社(CCS)《鋼質海船入級規范》要求的400噸以上全旋轉式或800噸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國船級社(CCS)《鋼質海船入級規范》要求的75噸以上張緊能力鋪管船。
    46.2二級資質標準
    46.2.1企業資產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
    46.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海洋油氣(或海洋工程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油氣田開發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煉制)、結構、電氣、機械、自動控制和安全環保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4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6.2.3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1項技術裝備:
    (1)2000噸以上承載力的滑道、與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碼頭;
    (2)符合中國船級社(CCS)《鋼質海船入級規范》要求的200噸以上全旋轉式或400噸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國船級社(CCS)《鋼質海船入級規范》要求的50噸以上張緊能力鋪管船。
    46.3承包工程范圍
    46.3.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維修、改造等。
    46.3.2二級資質可承擔項目投資額8億元以下海洋油氣開發工程或3億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維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項目劃分標準對照表建設項目單位大型中型備注海洋石油工程海洋油氣開發工程億元≥88-4項目投資額海底管道工程億元≥33-1項目投資額
    47、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47.1一級資質標準
    47.1.1企業資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47.1.2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環保、結構、機械、通風、給排水(水處理)、電氣控制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47.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大型或3項中型環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47.2二級資質標準
    47.2.1企業資產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7.2.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環保、結構、機械、通風、給排水(水處理)、電氣控制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47.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中型或3項小型環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47.3三級資質標準
    47.3.1企業資產凈資產150萬元以上。
    47.3.2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47.4承包工程范圍
    47.4.1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環保工程的施工。
    47.4.2二級資質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環保工程的施工。
    47.4.3三級資質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環保工程的施工。
    注:環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復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業廢水防治工程、城鎮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網、泵站以及廠內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污廢水回用工程及醫院、畜禽養殖業、垃圾滲濾液等特種行業廢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煙塵、粉塵、氣態及氣溶膠、室內空氣等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固體廢物及其他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工業噪聲、室內噪聲、電磁及振動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復工程包括污染本體、污染土壤、礦山及其他生態修復或恢復工程。環保工程規模劃分表:環保工程類別單位大型中型小型備注水污染防治工程工業廢水治理廢水量:噸/日≥50001000-5000<1000COD負荷:公斤/日≥100004000-10000<4000城鎮污水處理污水量:噸/日≥200008000-20000<8000污(廢)水回用污(廢)水量:噸/日≥100002000-10000<2000
    220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工業蒸汽鍋爐煙氣治理單臺裝機容量:蒸噸/小時≥6535-65<35發電鍋爐煙氣治理單臺裝機容量:兆瓦≥10025-100<25工業爐窯煙氣治理廢氣量:萬立方米/小時≥206-20<6其他工業廢氣治理廢氣量:萬立方米/小時≥103-10<3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一般工業固體物處理與利用投資額:萬元≥2000500-2000<500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其中醫療廢物處理)處理量:噸/日≥20(≥10)10-20(5-10)<10(<5)生活垃圾焚燒工程處理量:噸/日≥20050-200<50統稱“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工程處理量:噸/日≥500200-500<200生活垃圾堆肥工程處理量:噸/日≥300100-300<100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噪聲與振動治理投資額:萬元≥15050-150<50電磁污染防治投資額:萬元≥400100-400<100污染修復工程污染本體、土壤、礦山修復等工程投資額:萬元≥3000500-3000<500
    48、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48.1資質標準
    48.1.1企業資產凈資產240萬元以上。
    48.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人。(4)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相應專業工程業績2項。
    48.2承包工程范圍可承擔相應特種專業工程的施工。
    注:特種工程是指未單獨設立的特殊專業工程,如:建筑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工程。
    (三)施工勞務序列資質標準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49、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標準
    49.1資質標準
    49.1.1企業資產
    (1)凈資產200萬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49.1.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49.2承包業務范圍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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